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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看到吉他,是我四歲的時候,是我老爸的琴,從小到大好像沒聽他彈過,可能以前的港邊男兒,要出去飄撇,不管會不會彈,身上就是要背一把木吉他吧!印像中,那把吉他對我而言,並不是一種樂器,可以說是我的「座騎」,那把吉他很命苦,即然被一個小孩子當成一匹馬來虐待。小時候我夭壽的事還不只如此,同樣的,我老爸以前有很多的黑膠唱片,但我的記憶中也沒聽他放過,可能是以前的港邊男兒,家裡就是要有一台這玩意,二、三箱的唱片擺在那沒人動,當然就是被我帶出去和附近的小孩一起玩,怎麼玩?當然是當飛盤丟呀,從小我就能體會那種把唱片砸碎的變態快感,但是得到這種快感的代價,就是等著被釣起來打。

第一次想學吉他是在高中的時候,那時只學到四大和弦,我就受不了,壓和弦手指已痛到發麻,那次之後,我就放棄了,對吉他的夢想也就此停住……再之後,第一次看到電吉他,是在高中畢業後,Rick江的Jackson的黑色V型琴真的很殺,那天他還讓我把Guns N' Roses的MV帶回家看,看完第一首「Welcome To The Jungle」並沒有什麼感覺,但是令人震撼的是第二首「Sweet Child O' Mine」,吵雜的場景,忽然嗶嗶幾聲後,SLASH的吉他前奏讓其他的雜音靜然無聲,一聽到他的solo,那時才18歲的我,整個人酥麻了,他那黑色高筒帽、大種乞丐般的長髮、嘴上咬著一根萬寶路還有身上那把經典的Gibson Les Paul Standard,我整個人的魂魄都被他給勾去了。從那天之後,我沈浸在他們的音樂裡有一年之久,並在當下決定我一定要有一把電吉他!

過了兩個月,我把打工的錢,直接去買了一把SLASH代言的紅色Epiphone 蛇窩LP型電吉他,雖然不會彈,但是爽度滿點。而之後也只有Rick江教我一些入門的東西,我的吉他之路就是自己摸索了,就是因為完全自己摸,書裡面太麻煩、太難的東西我就自動跳過不學,所以到現在還是草包一個,但對吉他的興趣仍然不減。一直到去年年底,發生了一件悲劇,我的琴頸裂開了,好像是因為太潮溼的關係,也因此悶了一陣子,一把跟了我五年的琴,就這麼say goodbye了!
而今天是我的Lucky day,感謝曾經在船上同甘苦、共患難的興邦,感謝他把他塵封在衣櫃裡的Fender賤賣給我,感謝你,我又有一把琴了,我一定會努力的摸索他!我的人生從此光明..........感謝上帝



GN'R的「Sweet Child O' Mine」希望你看了之後,也會和我同樣的酥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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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alolo07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